发布者:徐文静律师 时间:2023年12月14日 632人看过 举报
律师观点分析
律师观点分析:
【案情简述】
配偶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
【法院判决】
属于不当得利,判决返还财产。
【律师评析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:“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。 ”和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:“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
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,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案外人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基于与被告暧昧关系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,既是无权处分,亦有悖公序良俗,被告取得财产无合法依据,原告要求返还应予支持。